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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童医院就诊被注射过期药 院方称或因护士拿错

2015-04-27 08:11 发布自:濠滨亲子网 浏览(1027)次 分享到微信


输液袋上有效期到4月9日

    前天上午,3岁男童帅帅(化名)到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(以下简称“儿研所”)就诊,输完一袋氯化钠注射液后,孩子的父亲发现注射液已过期14天。截至昨天下午,孩子仍在儿研所接受治疗,尚未发现因该过期药引发的不良反应。儿研所相关负责人表示,暂不清楚过期药如何进入病房,不排除护士拿错药物的情况,医院将在孩子病愈后再与家长协商解决此事。

  帅帅的父亲龚先生介绍,前天凌晨,3岁的儿子出现高烧并伴有呕吐的症状,龚先生天亮后带着帅帅到儿研所检查。经确诊,帅帅患有轻度肺炎,医生建议帅帅在医院输液治疗。当天上午,医生为帅帅开出了两袋100毫升的氯化钠,以及另外两种注射针剂。

  拿到药后,龚先生和妻子带帅帅到输液室输液。上午10点半左右,帅帅的第一袋注射液即将输完。龚先生准备为帅帅换药时发现,注射液已经过期,袋上标注的有效期到2015年4月9日,另一袋还未注射的药物也是如此。帅帅注射时,该药已经过期了14天。“我们当时很担心,家里就这一个孩子,都把他当做宝贝,也不知道注射过期药会对孩子有什么影响”。龚先生立刻叫来护士,护士请示主治医师后,将第二袋还没来得及注射的过期药拿走,并更换为一袋有效期内的注射液。

  前晚10点左右,帅帅仍然高烧未退,龚先生和妻子在急诊留观室等候医院的处理。据龚先生保留的输液袋显示,袋上印的有效期到2015年4月9日,“另外一袋也是在这天到期,没有给孩子输就被护士拿走了”。龚先生称,事发后,儿研所的医生为孩子单独安排了一间病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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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医院称双方将协商解决


  前天晚上,儿研所总值班室工作人员徐女士称,院方已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,按照医院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流程,患者家属可请北京市医调委进行调解,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  据了解,龚先生向医调委反映此事后,对方工作人员表示,由于患者没有因为输了过期药品产生不良反应,医调委“管不了”。昨天下午,记者电话联系医调委,对方工作人员表示,没有经过医患双方同意,医调委不会介绍任何情况。下午4点左右,记者多次联系北京市医院管理局,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。

  儿研所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,事发后,医生已对孩子的身体状况进行了了解,未发现孩子存在不良反应。由于孩子尚在治疗过程中,医院已经与家属达成一致意见,孩子病愈后双方再协商具体解决方案。目前医院正在调查,尚不清楚过期药如何进入病房,不排除护士拿错药物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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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过期较长或有病菌感染


  据一名妇产科主任医师介绍,氯化钠注射液一般也称为无菌生理盐水,主要用于向患者补充水分。药物的生产需要进行无菌消毒,正规药厂出产的氯化钠注射液短时间过期一般不会对患者造成影响,如果过期时间较长,药物药效会下降,再严重就是药物可能形成病菌感染,患者接受注射后可能产生不良反应,比如会出现发烧等现象。该事件中的儿童本身便有发烧现象,若没有出现更为严重的情况,可能是药物并未造成不良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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