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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岁女童拒绝陌生男子索抱竟被摔出四米远

2014-06-20 13:40 发布自:濠滨亲子网 浏览(447)次 分享到微信

   6月15日晚上,岳阳市岳阳大道西沿街一处门面外,李萍正给两岁的女儿丁丁喂饭时,一名男子酒后路过,上前欲抱丁丁。目击者称,在遭遇孩子本能抗拒后,“男子突然抱起丁丁,使劲摔在地上”。

  18日,记者从当地医院了解到,丁丁四颗门牙被摔落,下颌骨骨折,经过治疗,目前病情稳定。当地警方称男子自称患精神疾病,已被送往精神病院监护,并作司法精神病学鉴定。

  目击者:陌生男子抢过女童就摔

  18日下午,目击者杨勇回忆,“行为太恶劣了,想起就腿发软。”

  15日晚上6点半,李萍炖了骨头汤,坐在店外喂丁丁。胖嘟嘟的丁丁惹人喜爱,杨勇和另外一位店主凑上去逗孩子玩。

  此时,一名50多岁的男子凑近,俯身欲抱住丁丁。“男子身上虽有酒味,但看上去正常。”杨勇说,大家以为男子是友好地接触孩子,并没有加以阻止。可当丁丁甩手挣开后,男子竟然发怒了,“这么小也欺负我,摔死你。”

  “全过程持续不到10秒,让人猝不及防。”杨勇说,男子突然抱起丁丁,摔向4米外的空地上,“孩子面部朝地,脸上全是血,哭声让人心疼。”

  看到有孩子被摔,周围人都上来帮忙,叫救护车和拨打110报警。男子欲快速逃去,遭到人群围堵。接着,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,“男子脱光裤子,开始耍流氓。”

  知情者:肇事前喝了六两白酒

  男子是谁,为何摔女童?因场面混乱,加上男子口音不清,人们当时无从得知。随后,五里牌派出所民警赶到,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。

  距事发店面20米远处,有家快餐店。老板任先生说,男子是附近一工地工人,自店面开张半个月以来,中晚餐都会光顾,“点一个炒菜,会喝上二两白酒。”

  15日晚上,男子带了约六两白酒到任先生的快餐店,一饮而尽后,竟然两次跑到店外,把裤子脱光了。见男子醉态百出,任先生将其带到卫生间,帮他把裤子穿好,并劝说道,“你喝多了,赶紧回去休息吧。”

  对于事发原因,任先生猜测,“他醉得并不厉害,应该是受了委屈,心里有怨气。”

  警方:被抓后自称患精神疾病

  记者从当地一家医院了解到,15日晚上10点25分,丁丁经外科急诊室初步处理后,转入该院神经外科治疗。医生检查发现,丁丁的四颗门牙损伤,下颌骨骨折,膝关节软组织挫伤。经过数日治疗,目前病情较为稳定。

  主治医生表示,丁丁的下颌骨骨折,因其年龄太小,医院无法处置,已建议家属尽快转送到更好的医院治疗。随后,记者与丁丁的父亲彭斌取得联系。考虑到孩子的病情稳定,该案正处于调查阶段,担心媒体介入后,全家生活受影响,彭斌婉拒了记者的采访。

  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政工室相关负责人说,男子被抓后自称患精神疾病,已被送往精神病院监护。目前,五里牌派出所正对案件作进一步调查,并对该嫌疑男子作司法精神病学鉴定。(文中丁丁及其父母姓名均为化名)

  律师:精神正常时实施的犯罪行为,负刑事责任

 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认为,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: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,不负刑事责任。但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284条的规定,如果涉嫌犯罪,法院也可以判决对其予以强制医疗。

  另一种情况,经法定程序鉴定犯罪嫌疑人无精神病,或鉴定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且系精神正常时实施的犯罪行为,则应当负刑事责任。根据被害人受伤的程度,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罪。刘明还表示,对于无精神疾病的人,或者间歇性精神病人,醉酒并不能成为逃避刑事责任的借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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