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欢迎来到濠滨亲子网! 家居婚嫁美食房产汽车教育人才秀场论坛
您的位置:濠滨亲子网 >> 亲子资讯 >> 新闻资讯

女子从祖父母处低价买房 怀孕后要求老人搬出去

2014-05-24 14:22 发布自:濠滨亲子网 浏览(602)次 分享到微信

   孙女怀孕,却要他们搬出去

  重孙出生后,连水电也不给用了

  汪老太太和老伴见孙女无房可住,出于好心,以很低的价格将他们的唯一一套住房卖给了她。孙女和孙女婿承诺共同生活并照顾两位老人。可自打孙女怀孕后,小两口竟然要求两位老人搬出去,并且还起诉到法院,不过败诉了。等到孩子出生,小夫妻俩还是逼老人搬出去住。无奈之下,81岁的汪老太太决定起诉自己的孙女。

  孙女怀孕了,要爷爷奶奶搬出去

  汪老太太称,房子是老伴老何单位分的三室套房,房改时买了下来,是他们唯一的一套住房。2009年,因为孙女在城里没有住房,老两口就让孙女和孙女婿住了进来,还把房子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们,考虑到小两口的经济状况,实际只收了25万元。小两口也承诺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并照顾他们。

  可到了2013年下半年,孙女怀孕了,小两口非要爷爷奶奶搬出去,给他们在外面租了个小房子。老何答应了,可汪老太太怎么都不肯。去年年底,汪老太太被告上了法庭,孙女要求她搬走。

  法院结合他们的亲属关系和实际交易价格,判定汪老太太有居住权,驳回小两口的请求。

  重孙出生,老太太更不好过

  谁知麻烦事还在后头。根据汪老太太的描述,重孙出生后,离了婚的前儿媳,也就是孙女的母亲也住了进来。她和孙女孙女婿采用断水、断电、断气、不给卫生间用的方式,逼老太太搬出去。为此,一家人吵了不知道多少次,社区调解也没用。汪老太太找到法援中心,希望律师能够帮忙起诉她的孙女和孙女婿,让她过上正常日子。

  法援律师常开余建议,老人应该先与孙女一家沟通,能协商则和平解决;如果不能协商,则可以起诉老何和小两口,请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,判令住房一半产权归汪老太太所有。

  孙女在住处附近给奶奶租了房子

  沟通时,孙女一家一再强调,之所以让爷爷奶奶搬出去住,是因为母亲过来帮着照料宝宝,小孩子没日没夜地吵人,有很多不方便。把煤气停掉,是因为前一段时间家里经常发生煤气干烧冒烟的事情,为了安全,也为了孩子的健康,他们才这么做。孙女强调,他们自己也是在外面买着吃。

  法援律师告诉小两口,改变老年人的居住环境,首先要征得老人的同意,同时,居住生活条件不得降低。汪老太太有权要求同住的孙女、孙女婿履行赡养义务,也有权起诉确认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。

  思索再三,双方都愿意协商解决。汪老太太提出,可以租一处生活设施齐全的套房给她单独住,小两口表示同意。双方签订了协议书,约定由小两口在附近租一套房给奶奶住,租金由他们承担,直至汪老太太去世;必要时,他们应在生活上照顾奶奶。孙女随即在网上搜索到附近一处住房,陪着汪老太太去看房,老人对房子很满意。孙女婿还表示,会买一台电磁炉放这里,老人岁数大,免得使用煤气出问题。

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