甄砚:建议将“奸淫幼女罪”修改为“奸淫儿童罪”(图)
2014-03-08 15:23 发布自:濠滨亲子网 浏览(579)次 分享到微信
1 |
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,全国妇联原副主席、书记处书记甄砚
人民网北京3月7日电(人民网前方报道组)3月7日晚,4位全国政协女委员在北京会议中心就女性发展与权益维护答记者问。在谈到“校园性侵”问题时,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,全国妇联原副主席、书记处书记甄砚建议将“奸淫幼女罪”修改为“奸淫儿童罪”。
甄砚说,我们感觉到要修改《刑法》第236条关于强奸罪,原来是“奸淫幼女罪”我们建议修改为“奸淫儿童罪”,因为一些男孩也受到了性侵,他们应该同等受到法律保护,这里特别要增加教师、看护人、公务人员等特殊主体奸淫儿童的一定要从重处罚。
分享到:
相关资讯
- 谁说怀孕就禁欲 真人示范6大AA姿势安全又爽呆 (64281)
- 存在:迷失的童年 (转载自于燕臣) (29695)
- 【科普贴】谈一谈姨妈巾的前世今生,说一说那些我们用过的姨妈巾 (20015)
- 【存在】孩子们的冠军梦——转自柳涛 (18392)
- 1岁宝宝也赚钱 萌娃代言照每张高达1500 (15935)
- 4-12个月宝宝的辅食之旅 (11348)
- 女婴玩牙刷摔倒 牙刷头戳进口腔7个月后才被发现 (9768)
- 男婴产检正常出生却无右手 官方称产检不含手足 (9431)
- 无证女司机驾车3次碾压2岁女童 称别说我开的 (9032)
- 日本超酷炫幼儿园 在玩耍跌倒中学会生活 (9021)